12月6日唐山曹妃甸区次密接者张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1、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目前在我市。
2、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3、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后无外出。
4、密切接触者在龙港市的活动轨迹 根据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告,董某某在龙港市的活动轨迹如下:10月24日:乘坐D3103次动车(11车厢01C)于20:25抵达平阳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浙CCT054)抵达龙港市西四街家中。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
更新时间:2022年2月13日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2年2月12日,我区接到上级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涉及在我区务工人员孔某某,其为天津市西青区2月12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2年2月4日,我区接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天津市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同乘人员历某某的协查函,目前历某某已在邯郸市进行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9月16日15:34,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安徽省芜湖市初筛检测阳性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的协查函后,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2年1月12日16:18,我区收到乐亭县疾控中心转发辽宁省疾控中心关于推送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方某的协查函,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方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10月19日14:14,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天津市武清区新冠肺炎复阳患者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后,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宣某及其密接人员之一时间进行了核酸检测,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廊坊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轨迹河北新型肺炎病例
1、通报协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田某某经询问及技侦核查,田某某于11月10日返回固安,具体行动轨迹如下:》》2021年11月4日,三河市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马某某目前在我市居住。
2、廊坊开发区新冠肺炎疫葡防控工作演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元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利和次密切刃妾触者陈某行动韩迹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11月11,我区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协苴闭喳世报协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和次密切接触者陈某,二人部分行程涉及我区。
3、关于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广大居民群众:2021年8月1日21时,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居住我县的吴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4、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11月1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卢某在我县。
9月17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徐某行程轨迹公布
1、为进一步寻找宣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全程佩戴口罩。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全程佩戴口罩。
2、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乘坐“张家口—唐山”大巴车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未去过超市、市场等场所。
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区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我区杨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现在开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8月3日之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4、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月8日9:49,自辽宁营口站乘坐G1254次列车,12:05到达秦皇岛火车站,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后步行至客运站。13:30乘坐秦皇岛-海港开发区客车,16:00左右在津航大厦附近下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5、在大通路南口咪咕超市微信付款买烟,期间无逗留,全程佩戴口罩。随后由刘某某自驾接回海港开发区大清河养殖基地,双方均佩戴口罩,之后一直在养殖基地未外出。1月9日至12日在养殖基地宿舍自行隔离,未接触外人。
磁县次次密接人员王某某行动轨迹
1、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次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在磁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王某某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17:20从石家庄乘坐T252到邯郸站,19:15分左右到站下车后与三人乘坐出租车回家,车牌号不详,乘车费微信扫码支付,车主微信名:直来直去,同乘人员不认识,二环路口两人下车,时村营一人下车,下车后回家休息未再出门。
2、年1月18日16时46分,接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入境阳性病例刘某阳的密接康某某的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我县张某某为密接康某某的同乘人员,判定为次密接。
3、年11月14日5时27分,我中心接磁县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某同乘公交车人员赵某某密切接触人员的协查函。
4、家中。根据资料显示,磁县密接者是在家中被隔离走的,密接的密接简称次密切接触者,这类人群是指与密切接触者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首次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
5、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王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